来源:本站 时间:2020-10-14 10:06:51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潞安化工集团自10月3日起在集团所属各煤矿单位,及长治地区所属化工、电力、工贸等地面生产、停产单位及各类在建工程项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专项行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至11月底,为专项领域隐患排査阶段,采取单位自查、集团业务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展。煤矿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近期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地面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火灾防控、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电力、工贸等行业领域。各单位和集团业务部门要结合生产实际,认真制定隐患排查方案,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认真登记建档,制定管理措施和整改方案,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主动停产停建彻底整改,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如实上报。
第二阶段从12月至年底,以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査为契机,由集团安监局牵头会同集团相关业务部门成立检查团,对公司各地面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检査,同时对第一阶段隐患排査治理工作进行现场验收。
集团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多起典型事故教训,强化专业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现场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杜绝“安全生产检查查不出问题”的形式主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有关单位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同时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据悉,长治地区以外的山西国控产业技术设计研究总院、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公司等单位要按照要求,自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文 子冰)
责任编辑: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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